案例展示/Cases
详情描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锅炉排污水除磷技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锅炉排污水除磷技改工程
地点:广元市苍溪县中土镇大坪村4组
建设单位: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中石化广元天然气净化有限公司为降低元坝净化厂产生的锅炉排污水中磷含量,新建实施了“锅炉排污水除磷技改工程”。锅炉排污水除磷技改工程新建一套反渗透处理系统。通过该系统,元坝净化厂产生的锅炉排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减少锅炉废水排放,具有环境正效益。行业类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D4620)。本项目于2020年5月17日开工建设,2020年7月11日竣工,2020年7月14日进入调试期。项目投资523.38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占比2.1%。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配套工程、环保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具备验收监测条件。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3日(20日)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608009372
邮箱:54624177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关于锅炉排污水除磷技改工程项目通过环保验收意见
附件3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zYMk1xZw5CaFn7On8vQhQ 提取码:fcf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