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Cases
详情描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守艺人食品有限公司守艺人食品加工厂(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守艺人食品加工厂(分期)
地点:乐山市甘江镇大石桥村四社
建设单位:四川守艺人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四川守艺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2月,法定代表人为曾悦予,经市场调研,公司定投资100万元在租用的夹江县甘江镇大石桥村四社(原甘霖镇大石桥村十社)已建房屋内,新建守艺人食品加工厂,因市场需求,目前仅建设酱卤肉制品生产线、半固态复合调味酱生产线各一条,共两条。属于分期建设,分批验收。建筑面积约3900㎡,建成后设计产能为:半固态复合调味料300吨/年,肉制品100吨/年。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2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姜荣财
联系电话:1779021959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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