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Cases
详情描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阻燃抗熔滴聚酯项目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阻燃抗熔滴聚酯项目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
地点: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恩东路68号
建设单位: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2018年6月26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批通过了《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阻燃抗熔滴聚酯项目电子加速器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川环审批〔2018〕99号)。在公司20#厂房内新增1台DDzL0.8MeV-80mA(Dynamitron型)自屏蔽电子加速器,为涤纶表面固化接枝阻燃抗熔滴单体提供能量,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曾令丽
联系电话:0816-2972880
邮箱:zenglingli@emtco.cn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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