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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绵阳市涪城区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建设用地

占地面积:35912.56m²

地理位置: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龙中村4组(中心坐标:104.697175°E31.510494°N)。

土地使用权人:绵阳市涪城区中医医院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建设与工地

未来规划:为A5医疗卫生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绵阳市涪城区中医医院新建项目建设用地用地主要作为建设用地,现拟变更为A5医疗卫生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05月。根据调查情况,本地块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青义镇龙中村4组,地块内有水泥制品厂、耕地、小型养鸡场、居民住宅区。

生产活动过程中,原辅材料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跑、冒、滴、漏以及生产过程中三废的排放均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根据本次对调查地块的收集资料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同时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结如下:

1、地块内的水泥制品厂已拆除,地块内遗留有建筑垃圾;生产期间,厂区地面未进行硬化,地面有污染痕迹,污染物可能通过下渗的方式进行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2、小型养鸡场规模很小,均已拆除,地块内堆放有建筑垃圾,在雨水的侵蚀下可能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小型养鸡场在养殖过程中基本不使用兽药等化学药品,但养鸡场在养殖的过程中会使用消毒剂(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钠)根据访谈得知养鸡场主要是通过喷洒的方式进行消毒,消毒剂会自然散发,且地面有硬化对土壤环境基本无影响;养鸡场使用的时间较长土壤环境影响不确定,因此需要布点采样进行验证。

3、居民住宅已按规定进行了拆除,留有建筑垃圾(主要为砖头等建渣),无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4、耕地内还种植有粮食作物和树木,使用农药量较小,采用的农药为除虫、除草类农药,可能会有部分农药残留于土壤环境环境中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5、地块四周均为农田、家具销售等,无重污染企业,污染物得到了妥善处置,故地块不会受外界污染物的迁移对地块内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通过对该地块现状、历史、生产工艺等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分析得到地块内潜在的污染源为:原水泥制品厂机修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的污染物主要为:机油、润滑油等污染物。耕地种植过程中使用的少量农药可能残留于表层土壤中,主要污染因子为:敌敌畏、乐果。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1629日,根据测算地块面积大于5000m2 根据指南要求土壤采样点位不少于6个,本次调查初步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土壤对照点。具体土壤监测点位如下:

1、设置6个土壤柱状监测点位,分别为:原水泥制品厂T1-T5、原小型养鸡场T6。采样深度设置为0~0.5m1.5~2.0m2.5~3.0m(均以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开始计算)。

2、设置土壤背景点1个,位于地块外东北侧T11。背景点采样深度设置为0~0.5m

3、设置4个土壤表层土监测点位,分别为原居民住宅区T7,原农田区域T8-T10,采样深度为0~0.5m

本次在地块北侧外设置1个土壤对照点,设置10个土壤监测点位,6个点位进行深层土壤监测,4个点位进行表层土壤监测,监测指标为: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pH、敌敌畏、乐果,共计49项。

本次初步调查地下水布设4个监测点位,利用地块外原有地下水井作为1个地下水监测井X1,新建1个地下水监测井X2X2与土壤监测点位(T4)重合,新建1个地下水监测井X3X3与土壤监测点位(T1)重合,新建1个地下水监测井X4

根据资料分析以及地块的地形,地块的地下水的走向初步判断为由北向南流向,本次在地块设置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为: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乐果、敌敌畏、石油类,共计39项。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1)地块土壤中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敌敌畏、乐果指标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地块内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除原水泥制品厂堆放区1.5~2.0m处、原小型养鸡场固废、废水处置区0~0.5m2-氯酚监测浓度为0.04mg/kg外,其余均为未检出;重金属中铜、镍监测浓度最高点位于背景点,铜监测浓度为34mg/kg、镍监测浓度为74mg/kg;砷监测浓度最高点位于水泥制品厂堆放区4#1.5-2.0m处,砷监测浓度为9.25mg/kg;汞监测浓度最高点位于原水泥制品厂2#0-0.5m处,汞监测浓度为0.154mg/kg;镉监测浓度最高点位于原农田区域表层3#点处,镉监测浓度为0.46mg/kg;铅监测浓度最高点位于原水泥制品堆放区5#1.7-2.0m处,铅监测浓度为34.0mg/kg。监测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表1、表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地块T10点位表层土pH值为4.82,与其他点位比较,该点位呈酸性,根据现场情况以及该区域历史使用情况该点位附近均不涉及使用影响土壤酸碱度的物质。

2)根据本次监测结果,地下水水质监测中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银、铁、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耗氧量、锰、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敌敌畏、乐果指标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表2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石油类无对应标准,故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表1中石油类标准。

本地块的4个采样点位背景点、地块内1#、地块2#、地下水下游1#水质监测中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银、铁、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镍、敌敌畏、乐果、耗氧量、氟化物指标监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类水质标准。由于地下水石油类无对应标准,故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表1中石油类类标准标准进行评价,根据监测结果四个点位石油类均未检出,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3838-2002)表1类标准水质标准,地下水所有指标均满足相应标准,因此评价认为该地块地下水环境无污染。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符合A5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环境详细采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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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单位:四川中环康源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8-8514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