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展示/Cases
详情描述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成都鑫力和板业有限公司再生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再生棉生产项目
地点: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黄鹤村6组
建设单位:成都鑫力和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位于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黄鹤村6组,该企业投资30万元,租用已建厂房,占地面积约1800m2,建设“再生棉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再生棉600吨,用于汽车脚垫原材料。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5760077281
邮箱:106533783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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